学校各职能处室、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41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暑期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安排
专题研修学习时间截止于8月31日。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教师2023年6月—7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学时自动计入专题研修学时。
二、学习内容
研修包括通识内容与分学段内容两类。学校教师均需完成通识内容学习;同时按学段自主选学高等教育学习内容。
三、工作要求
1.各职能处室、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暑期教师研修活动,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广大教师要全面理解把握通知要求,认真参与研修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
2.各职能处室、二级单位要统筹安排,创新培训方式,线上线下融合,鼓励教师积极开展跨区域、跨学校的线下交流,进行不同层面的研修创新实践,切实提升研修实效。
3.各职能处室、二级单位要加强暑期研修总结,梳理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等形成典型案例,2023年9月3日前将典型案例和电子学习证书汇总后,电子版发送至人力资源处邮箱3408192920@qq.com。
4.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详见附件。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及电话:高谨,0533-2829080
附件: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
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