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职能处室、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教育部 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6 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学校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坚持思想铸魂、正面引领、德法并举,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引导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加强法治教育和师德规范学习,确保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认真学习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激发内生动力;扎实开展“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通过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学习范围
面向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学习内容及方式
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教师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教师培训学时。省教育厅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开发相关课程、制作师德失范警示教育片和学习手册,我校教师要充分利用好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提供的学习资源扎实开展教育活动。具体内容及方式如下:
(一)网络学习
教师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进入“高等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实名注册后进行学习(未注册的教师按照平台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完成注册,该信息将用于记录学时和发放电子学习证书,请认真填写)。
(二)师德集中学习
各职能处室、二级单位及时组织本部门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摘编》《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法律法规》《师德规范》(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组织或动员本部门教师观看《为了和平》《跨过鸭绿江》《山海情》《觉醒年代》《中国》《黄大年》《一生只为一事来》等优秀影片。
(三)师德警示教育
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制发师德警示教育片,通过案例分析、专家解读等方式,分析解读教师在课堂教学、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发生的师德失范典型案例和处理结果。
四、学习时间
(一)网络学习:6月28日至7月15日。
(二)师德集中学习:全年定期组织开展学习。
(三)师德警示教育:后期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另行通
知。
五、其他
1.做好动员组织。各部门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2.做好过程监督。本次学习务必做到应学尽学,不漏一人,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在指定时间前完成学习,学习时间截止后,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将对各部门教职工参与学习情况进行督察。
3.做好工作统筹。请各部门将专题学习与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于2023年7月18日前将本部门学习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参考样式见附件2)报送至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邮箱:3408192920@qq.com。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高谨,0533-2829080。
附件:1.师德集中学习资料
2.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总结报告建议提纲
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