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组织工作
1.制定学校党的组织工作规划、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反馈其落实和执行情况,为完成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3.加强党校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有计划的做好学校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完成好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机关交派的干部培训任务。
4.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的要求,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探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做好评先奖优工作。
5.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内统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
6.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搞好干部审查和出国政审工作等。
7.加强自身建设,制定和完善组织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师德师风建设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及学院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牵头制定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制度体系建设,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部门分工。
2.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训课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必修课程,积极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3.统筹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选树表彰优秀教师、先进人物,做好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发挥优秀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宣传工作,监督二级学院(教学部)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确保二级学院(教学部)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
5.统筹组织教师节、教师入职、评先树优等重要节点活动,负责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综合考察和严格把关,协助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国情教育等,强化尊师教育、厚植师道文化。
6.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档案,加强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在教师入职、评聘、培养、考核、晋升等师资队伍建设发展的全过程中,突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的考察,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7.统筹师德违规惩处工作。协调学院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处理决定落实。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加强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教师一旦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并进行自查自纠与整改落实。
人才工作
1.参与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人事相关政策制度。
2.负责制定和管理学校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用人计划、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及聘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其他教职工的招聘录用,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等外聘人员的聘任、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4.负责全校教师培训进修计划的拟定、审核、实施,教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学位、公派出国、访问学者等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5.负责学校各类人才项目的评奖、评优、选拔、推荐与培养、报批相关工作。
人事工作
1.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绩效考核、奖惩等相关工作,组织校级评优评先工作。
2.负责劳动工资计划的编制与报批,教职工工资福利的调整、测算、核算、审核,教职工的考勤、加班、请假、休假、销假相关工作,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薪酬福利的管理,以及办理全校教职工的离退休手续。
3.负责学校人事信息化数据库建设,人事数据统计与分析,人事、劳动、工资等各项统计报表填报。
4.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考核、聘任和管理等工作。
5.负责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组织教师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
6.负责教职工个人工作档案建立、更新、保管等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