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我院被山东省高等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处和山东省高校伙食专业委员会评为2011年度“山东省高校伙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同时,餐饮管理处处长赵延国及杨士海、刘国伟三名餐饮管理人员被评选为2011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伙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在“以师生满意为最高标准”的感召下,餐饮管理处依照《食品安全法》,健全了各类管理规定,明确各类工作职责,狠抓环节细节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学院师生的伙食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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