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升学院安全管理水平,学院各部门于12月8日-15日组织全体教职员工集中学习新《条例》。
新《条例》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从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过学习,全体教职员工深刻体会到在当前新形势下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责任担当,增强了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下一步,学院将以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抓紧抓实抓严学院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